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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艺术专业,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艺术学院

更新时间:2022-09-24 12:37:47作者:chanong

第一章 总则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艺术专业,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艺术学院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生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确认,由东南大学举办。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一所按照新机制、新模式办学,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的应用型综合性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小治6号。

学校代码:GB代码12689,江苏普通及艺术招生代码1802。其他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校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成立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高校招生声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并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我校确定各省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顺序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我校将按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录取学生。对于学生来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报考科目必须一致

第十四条已进入档案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自愿的基础上录取。按“专业(类别)”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专业(类别)实际投档的考生人数录取。由“高校”或“高校专业组”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于其所报考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都低于其他考生。

分数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考生“3 1 2”模式。历史科目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试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试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排名相同的考生全部录取本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 3”模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和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排名相同的考生全部录取本专业。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三科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相同以上的考生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4.艺术类考生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专业分相同的,按外语科目由高到低排序,以上相同排序的考生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十五条我校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和外语。新生入学后用英语安排外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谨慎申请。

第五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六条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和身体复检。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对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拒绝电子注册,并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1)学费:根据苏家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14000元/年fo

邮政编码:210088

联系电话:4001006862,4009280129

传真:025-58690736

监督电话:025-58690717

邮箱:cxzb @ cxxy.seu.edu.cn

网站:http://cxxy.seu.edu.cn

第七章 证书及颁发办法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新录取学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直接发送给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招生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四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之日起,我校原有的政策规定即行废止;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边肖为大家整理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的全部内容。更多学历教育招生规定知识,请随时关注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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