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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2021

更新时间:2022-09-26 06:34:24作者: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东北财经大学(GB代码:10173)是由财政部、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东北财经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2021

第二条学校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修业年限:本科四年,修业年限三至六年;大专毕业两年。

第二章计划说明

第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情况、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按省、按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第五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额1%的计划。学校结合普通本科学生实际招生情况,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以调节各地统考网上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愿投档且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录取,录取顺序顺延。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使用等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第六条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英、俄、法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与国际会计、萨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英文授课。其他专业和录取后的外语课程都是英语。

第三章专业设置

第七条专业设置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生/学年)

1

020101

经济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2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年

经济学

4500

3

020201K

财政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4

020202

税收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5

020301

金融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6

020302

金融工程

4年

经济学

4500

7

020303

保险学

4年

经济学

4500

8

020304

投资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9

020305T

金融数学

4年

经济学

4500

10

020310T

金融科技

4年

经济学

4500

1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12

030101K

法学

4年

文、理

法学

4500

13

050207

日语

4年

文学

5100

14

050262

商务英语

4年

文、理

文学

5100

15

050301

新闻学

4年

文学

4500

16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学

4500

17

071201

统计学

4年

理学

4500

18

071202

应用统计学

4年

理学

4500

1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理学

5100

20

120101

管理科学

4年

管理学

4500

21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年

管理学

4500

22

120801

电子商务

4年

管理学

4500

23

120103

工程管理

4年

管理学

4500

24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年

管理学

4500

25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年

管理学

4500

26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27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28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29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0

120203K

会计学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1

120204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2

120208

资产评估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3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4

120402

行政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5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6

120901K

旅游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7

120902

酒店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8

120201H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60000

39

120204H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60000

40

120901H

旅游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60000

41

120203

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4年

文、理

管理学

25000

42

020301

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4年

文、理

经济学

25000

43

020101H

经济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8000(国内)

44

020301H

金融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8000(国内)

45

120203H

会计学

4年

文、理

管理学

48000(国内)

46

120204H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8000(国内)

第四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八条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的,授予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费用和奖学金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需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招生当年和招生实施前的最新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剩余学费和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

第十条学费:

(一)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生/学年;

(2)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专业6万元/生/学年;

(3)国际商学院会计金融专业2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万元/生/学年;留学期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国外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费用为准。学生要考虑到国外大学学费可能上涨,以及汇率变动的风险。

(4)其他专业4500元/生/学年。

第十一条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十二条学校以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奖励对象,提供各种奖学金;以贫困家庭学生为救助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救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

第十四条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式为: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符合有关招生规定和要求。如下所示:

(1)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联合举办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MOE21UK2A20040912O)

(2)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联合举办会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MOE21UK2A20040913O)

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为“4 0”双学位模式。在东北财经大学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和学历证书为一证)。达到项目规定的学术标准,并达到国外语言水平的学生,也可以在未来两年内自愿申请到英国大学学习。

(3)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联合举办经济学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MOE21CA2A20020910O)

学位分两种:一是双学位。学生在完成前两年国内学习后,达到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并达到外语水平,可自愿申请到国外合作大学学习。按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国外大学学位和学历证书为一证)。第二,单学位形式。在国内就读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MOE21AU2A20030087O)

该计划是“3 1”模式,学生必须在中国学习三年。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国外要求后,在国外合作大学完成最后一年的专业课程;按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国外大学学位和学历证书为一证)。学生因学习或语言成绩达不到出国要求,或因个人健康、家庭等原因申请不出国,经批准可继续在东北财经大学就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具体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

第七章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我国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批按顺序志愿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八条学校对以非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填报院校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关于提档加分或降分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不存在“专业级差”,以高考文化课总分作为专业划分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下列顺序优先录取: (一)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高考加分或减分政策的考生;(2)享受教育部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排名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没有按语文、数学、外语分的文科学科;部分专业以外语、语文、数学为主。这些专业包括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国际商学院)、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

辽宁高职院校各科总成绩相同时,按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办的投档规则录取。如果仍然相同,将审查候选人的档案,录取最好的候选人。

第二十二条内蒙古考生在招生计划1:1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如有退学,录取不延期;江苏高级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考试成绩要求:选AB。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含项目和计划,见第六章)无专业志愿者不予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15分及以上(在英语成绩未达到150分的省份,折算为满分的76.6%)。入学后第一年,会加强英语学习。进入大二,要求英语水平必须能够适应整个英语教学环境。

第二十四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招生,具体专业类别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按专业类别录取到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各专业培养方向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按专业标注,不带培养方向字样。

针对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华侨等。学校根据具体专业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具体专业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专业分流。

第二十五条招收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高中班、港澳台侨,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及章程录取。

第八章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dufe.edu.cn

兆盛网:http://zjc.dufe.edu.cn

电子邮件地址:student@dufe.edu.cn

电话:40004118000 411-84710259 0411-84710258

川:0411-84738600

微信官方账号:DUFEGKZS

咨询QQ群:108538798(全国)

今日头条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Tik Tok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官方号:东北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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