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无忧自考网!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公布,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目录2021

更新时间:2022-09-26 10:31:13作者: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公布,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目录2021

第二条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GB代码:14042。

第三条学院地址:Xi市长安区伍兹大街中段39号(邮编:710109)

第四条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和高职(专科)教育。

第五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六条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普通本科全日制独立学院。

学院充分发挥西安科技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注重实践教学,突出“产学研”办学特色。目前学院占地近千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多万元,有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11000多人。

目前,学院设有信息与技术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媒体与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二级学院,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研部三个教学部。本科和专科专业51个,涵盖工程、管理、文学、艺术等学科。

第三章组织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上级招生政策,协调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录取期间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安排本科、专科学生的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为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了招生督导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切实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对招生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落实。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我国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我院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我院招生委员会参与编制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我院保留项目数为本科项目总数的1%和艺术类项目的15%之和。预留计划用于调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院招生的网上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德、智、体、美等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第十四,实行分志愿投档,即第一志愿考生被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满意,将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份: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份优先考虑

4.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班昭〔2019〕25号文件要求,省内招生的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承认陕西省广播电视编导省级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院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种的条件,招生后面向学生的所有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参加非英语语种全国统考的考生,录取后需要重新学习英语。请慎重申请。

第十七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的有关加分或加分规定。

第十八条浙江省根据新高考录取政策,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必须符合专业(类)选修科目的要求。

第十九条对于江苏省内非艺术类考生,我校各专业均要求考生选修科目成绩达到CC级,先进考生按“先分数后成绩”排序方式录取,即先进考生按成绩排序,成绩相同时,先录取选修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六章费用和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2023年抄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二等奖学金:700元/年/生;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第二十三条个人奖:自强奖;文体活动家奖;学校个人奖;精神文明奖;社会活动家奖等。

第二十四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800元/年/生,一般困难2800元/年/生;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并给予适当报酬。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授予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电话:029-81552000 81552001(传真)

地址:Xi市长安区伍兹大街中段39号,邮编710109。

学校网站:http://www.gaoxinedu.com

网站:http://www.gxxyzs.com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学院保留对以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您推荐

西安航空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表,西安航空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

2022-09-26 10:30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百科,西安工商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五年连读国家

Xi工商学院(原Xi理工大学北方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Xi理工大学北方信息科技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独立学院。2023

2022-09-26 10:30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图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2022-09-26 10:30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确保2023年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

2022-09-26 10:30

Xi明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Xi明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2022-09-26 10:29

陕西省职业艺术学院招生简章,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保障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

2022-09-26 10:29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