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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三全医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0年招生

更新时间:2022-09-27 07:07:30作者:chanong

新乡医学院三泉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新乡三全医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0年招生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三条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三泉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3505;于招生代码:6505(普通专科);615(专升本)。

第五条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东路688号;

校园: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西段。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本科、专科(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符合毕业生条件的,准予毕业,授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执法监督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统一领导招生工作的机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师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和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执法监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学校招生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违纪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考生投诉渠道:电话:0373-737567215516403535(微信同号),电子邮箱:sqjjjc@126.com。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五条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专业志愿录取规则》。对于进阶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未按考生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专业志愿全部未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至未完成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就会被辞退。

第十七条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是英语,只有ca

第二十条为调节上线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生源,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一条预留计划按照“集体审议、共同决策”的原则使用。在录取过程中,按照“考生在体检受到限制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前不得退档”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预留计划数。

第五章准入资格审查

第二十二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教堂〔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应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因毕业或退学等原因未取得原院校毕业证或未进行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的,取消其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从2010年起对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并报省发展改革委批准。自2011年起,本科学费将按照学生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2023年本科收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学、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电子科学与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视光学、康复、假肢与矫形工程、智能医学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每生每年15000元。专业不设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省发改委批准的学年收费标准收取:护理学、助产学、视光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医学影像技术,每生每年9800元,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年15000元。住宿费每学年每生600-1400元(新乡校区:四人1000元,六人800元,八人600元;校区:四人1400元,六人1000元)。

第七章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招生。请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任何中介和个人的非法招生。对于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招生电话号码:

新乡校区:0373-3831880 3831943(传真)平原校区:0373-7375783 7375432

电子邮件:sqxyzsbyx@126.com

学校网址:www.sqmc.edu.cn 3358号

招生网站:3358 zs.sqmc.edu.cn/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泉学院2023年本科及专科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后逐年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新乡医学院三泉学院授权新乡医学院三泉学院教务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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