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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娄底二手房交易税费与过户费相关政策全解

更新时间:2019-05-19 11:02:50作者:三水老师

16、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

过户价×0.0025 250(50万

过户价×0.002 2750(500万

17、抵押合同公证费

买方涉外并需要贷款时,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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