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法规定教师拥有的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我国《教育法》规定,教师拥有的权利包括( )

教师考试虽然复杂,但是高频考点的热点并不多。今天,边肖给大家带来了其中的一个。快来打卡学习吧~

教师考试必考——《教育法》中教师的6个权力,你清楚吗?
教师考试必考——《教育法》中教师的6个权力,你清楚吗?

003010中规定的教师权利

教育权解读:教育权主要考察其内涵。其内涵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教师组织班级教学活动的权利,即听课权,他人不得侵犯。第二,教师有权进行教学改革和实验。尤其是第二层意思需要特别注意,因为大部分考生总是把教师的教育改革和实验,当做后面要讲的科研权。

2.科学研究权

情况解释:科学研究权不仅考察其内涵,也考察其前提。科研就是教师有发明创造写书的权利,有参加学术团体和会议的权利,在那里可以发言,可以争鸣。但需要注意的是,科研权有一个前提,就是教师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比如老师偷偷丢下手头的工作,去参加什么会议,学校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

3.薪酬和待遇权

情况解读:这个权利也考察其内涵,一般围绕两个字。准时。一般的问题场景是学校以各种借口拖欠教师工资。另一个词是“全额”。题目描述的情况一般是学校或其他机构以各种名义或变相克扣教师工资。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是对教师报酬权的侵犯。

教师考试必考——《教育法》中教师的6个权力,你清楚吗?
教师考试必考——《教育法》中教师的6个权力,你清楚吗?

4.指导和评价权

感情解读:这个问题也考察了它的内涵,通常和体罚混在一起。指导权和评价权是指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有指导权和评价权。比如学生写错了,老师有权利要求他重新写几次,但是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就变成体罚了,所以这个度不好把握。所以,如果在各种考试中拿到这个,题目就夸张了。老师让学生写错别字一百遍。很明显,这是一种体罚,考生不要太纠结这个度是什么。

5.民主管理权

情况解读:该权利主要考察其内涵和实现方式。民主管理权是指教师有权参与学校重大事件的决策,发表意见甚至进行汇报。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这一权利,也是一个需要大家关注的重要选择题。

6.接受进一步培训的权利

情况解读:本题主要考察其含义和条件。培训权的含义比较好理解,就是教师有学习和参加各种培训的权利。但前提往往是考试时间更长,即教师在拥有正式培训权的情况下,需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比如“某老师在未与学校沟通的情况下离职参加培训。”那么学校对他的处理也不算侵犯他的权利。

教师考试必考——《教育法》中教师的6个权力,你清楚吗?
教师考试必考——《教育法》中教师的6个权力,你清楚吗?

以上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所有坚持打卡学习的朋友们,你们是边肖心中最亮的星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