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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杏林学院2021招生分数线,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艺术生在哪个校区

更新时间:2022-09-24 12:38:03作者:chano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院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南通杏林学院2021招生分数线,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艺术生在哪个校区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条学院全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代码:国家标准代码13993。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统景大道999号

第四条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在规定期限内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的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生处招生就业科是高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施,接受南通大学督导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院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对近几年生源计划编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http://xlxy.ntu.edu.cn)查询。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注册条件

(1)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2)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达到其所报专业志愿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达到其所报专业志愿科目要求。

(3)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但在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中只开设英语课程。

(4)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学院对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

第十一条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统一艺术考试。

第十二条准入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

江苏省:投档分数相同时,历史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录取,物理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录取。如果还是一样,就按照考生的综合衡量标准,选择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

江苏省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果还是一样,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再择优录取。

(三)艺术招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高级艺术类考生,录取以所在省份的投档为依据,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者没有等级之分。分数相同时,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及其专业。

(四)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5)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录取。

(6)以上录取规则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院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学院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14条费用和收费

(1)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13]281号),学院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是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2)根据《高等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号文件(苏家费[2002]369号)精神,学院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

第十五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具体应用和选择方法见http://xlxy.ntu.edu.cn。

第十六条学生注册后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如体检结果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明显不符,学院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作弊或隐瞒重大疾病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第十七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铜井大道999号,226007。

电话:0513-85015987

电子邮件地址:xlxgb@nt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信息网站:http://xlxy.ntu.edu.cn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就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解释。

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含艺术)信息。关注自考网了解更多南通学历教育招生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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