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无忧自考网!

西昌学院2020招生简章,西昌学院招生计划2021

更新时间:2022-09-24 13:42:47作者:chanong

第一章 总则

西昌学院2020招生简章,西昌学院招生计划202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法律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昌学院招生工作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制度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名称

西昌学院(中文名),西昌大学(英文名),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628。

第四条办学地址

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五条联系信息

招生电话:0834-2580038,3958959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招生网:https://zszhpt.xcc.edu.cn

学校网站:https://www.xcc.edu.cn

第六条办学类型和形式: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

第七条办学水平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设有普通学院、少数民族学院和预科学院。

第八条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名称为西昌学院;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西昌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西昌学院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关于招生的决定,研究制定招生实施办法,监督招生全过程。

第十条西昌学院下设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招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经济发展要求、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全面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并组织实施新生入学。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是:

1.纪委办公室:0834-2580111

2.招生期间,学校设立的考生来信来访及违法举报接待室:0834-2580111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安排当年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预留计划的规定,用于解决全省统考网上生源不均衡问题。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下达给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依据。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外,其他专业均可

第二十条2022年四川省公费师范生招生,招生范围、专业等事项按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省级公费师范生发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必须组织正常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将转入我校相关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认可学生所在省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投档分数作为录取结果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其在投档中的分数和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的顺序进行。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不能全额录取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就会被辞退。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文科、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第二十三条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必须达到学生所在省相应的分数线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省运动康复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30分(含30分)。外省考生按专业志愿填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无利可图的原则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也公布收费标准。公办师范生收费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号文件(川教〔2018〕83号)执行。

第二十五条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形成了以奖、贷、勤、助、补为主要组成部分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减轻经济压力,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招生。

第二十八条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好了,那么这就是自考网分享的西昌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含艺术)。希望看完边肖这篇精心整理的内容,你能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解开你的疑惑!更多关于西昌学历教育招生简章的文章,请访问自考网站。

为您推荐

同济大学美术专业2021招生简章,同济大学美术生招生简章2020

同济大学2022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同济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包括设计和动画专业。设计专业由设计与创意学院招生培养,动画专业由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培养。同

2022-09-24 13:11

同济大学编导招生简章2021,同济大学编导专业招生简章2020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创建于2000年,是上海市重点高校首批广播电视艺术专业之一。2023年,依托同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学科,与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广电集团签署

2022-09-24 13:10

北京印刷学院2021招生章程,北京印刷大学2021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招生省份)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2022-09-24 13:10

吉林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吉林艺术学院艺术生招生简章202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吉林艺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

2022-09-24 13:10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分要求,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艺术专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招生工作实

2022-09-24 13:10

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招生政策、

2022-09-24 13:09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