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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2022,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2021

更新时间:2022-09-27 14:17:25作者: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南京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在有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2022,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2021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GB代码10315。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

学校有仙林校区、汉中门校区、泰州校区三个校区。仙林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中门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82号;泰州校区的地址是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师旷路6号。具体学习地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学校是江苏省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4年,是中国最早的中医院校之一。学校坚持以中医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开设医、管、理、工、经、文六个学科专业。

第五条学校对在规定期限内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的,颁发普通本科学位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校学位证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位授予条件的,还颁发合作办学机构的学位证书。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学校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下的录取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院系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内部部门和第三方的多重监督机制。学校的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我校近几年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各省生源招生计划。考试结束后,各省招生部门(autonomo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划定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备案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自愿原则”的原则,根据实际备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存在专业级差。分数相同时,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最高分、首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对比考生志愿顺序,前者优先;再次,同样的,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最后安排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江苏省外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与语文、数学两科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最后安排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各类优秀生、特长生等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学校将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学校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综合评价招生权的高等学校之一。参加学校综合评价并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学校综合评价志愿,方可享受优秀录取政策。综合评价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

第十九条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全日制本科针灸推拿专业(视障班)招生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规定和学校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少数民族预科班、mainland China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地区合作计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招生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已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实施。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新生,不按专业大类招生。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后,根据自身专业发展目标、兴趣和特长,辅以学生成绩,参与大类分流,进入大类具体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学校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学历教育招生简章》(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学校按学年收费(币种:人民币):文科专业52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期内浮动幅度不超过10%(具体标准以上级批准为准)。T

注册电子邮件:jiwei@njucm.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njucm.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各种媒体摘编公布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行废止;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南京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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