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无忧自考网!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名时间

更新时间:2022-09-26 07:40:18作者:chanong

【学校名称】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511

【办学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名时间

[学校简介]

我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甘肃省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校。学院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闫家坪三村200号。始建于1958年,原隶属于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2001年,甘肃建筑职工工程学院、甘肃建筑工程学校、甘肃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底,学院全系统移交甘肃省建设厅管理,成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2008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9年移交甘肃省教育厅管理。2010年被批准为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评估和省级示范校建设项目验收。现在,是“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23年8月,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3年4月成功入选“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2023年6月被确定为“教育部首批1 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有成人高等教育、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办学形式,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7000余人。

学院设有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环境与市政工程系、建筑系、建筑经济管理系、测绘地理信息系、基础课系、思想政治系八个教学部。以土木建筑专业为优势,以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程勘察技术为特色,形成了土木建筑、交通运输、水利、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电子信息、金融、商业等9大类39个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依托甘肃院的成立,成立了甘肃建筑职业教育集团和甘肃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集团。中央财政支持的提高专业服务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专业7个,省级示范院校5个,院级专业2个,形成了传统专业稳定发展、特色专业优势明显、重点专业建设突出的良好局面。

现有教职工452人,教师393人,“双师型”教师227人,拥有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20人。此外,学院聘请了132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和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学院现占地312亩,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48500余册,1705GB电子书;目前,已建成中央和省级支持的实训基地14个,建成校内实验室和模拟实训室61个,其中校企合作大型实验室4个;建立了76个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拥有全国第81个职业技能鉴定所,教育培训基地相继建立,如全国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基地、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甘肃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工商管理培训基地、甘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甘肃建筑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甘

作为中国建筑行业的始祖——优超的后人,几代院人始终牢记使命,不懈努力,任劳任怨。特别是向高等职业教育转型以来,学院现任领导班子带领学院教职工齐心协力,勇于克服困难,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脉络,立足学院实际,提出了“转变观念、抓住机遇、突出特色、夯实基础、确保质量、提高水平”的工作思路。形成了“质量立校、全员育人、特色办学、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能力为本、素质提升、长远发展,办学定位重在服务“四建七业三规”(四建包括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市政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建筑、房地产、市政工程、施工勘察、建材、装饰、智能建筑等7个行业;三规包括土地规划、城乡规划、景观规划)”;教育紧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四条主线,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质量发展、机制体制保障、办学条件改善、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完善”六大保障措施建设。学院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了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五个跨越。学院已步入健康、科学发展的轨道,人才培养取得显著成绩。

建校60年来,为祖国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大众化的建筑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被誉为“龙源建筑行业人才的摇篮”。三年来,甘肃建院师生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演讲比赛、工程勘察、风景园林、工程造价、BIM应用、财务会计、电气技能、计算机、英语等各类技能竞赛。教师获地市级以上奖励50项,学生获地市级以上奖励183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达到95%以上,招生成绩和毕业生就业率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

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学院办学成绩显著,先后荣获建设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明单位、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等称号。 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甘肃省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兰州市平安校园、兰州市绿色校园。

【培养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计划性质】高职(专科)单独考试,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转制,统招。

[专业人员人数]

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甘肃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文件为准。

[专业]

1.中央财政支持“提高专业服务业发展能力工程”重点建设专业:给排水工程技术、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2.省级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勘察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

3.考生加分按国家和甘肃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4.高级考生的专业安排考虑了考生的志愿和总分。

5.经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入院治疗]

通过综合评价、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过渡、中职生入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贫困生资助、奖学金、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毕业证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

[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三年制专科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此外,电子商务(德切特项目班)、计算机应用技术(德切特项目班)企业另收取6800元/学年的教学费和培训费;无人机应用技术(魏加班)企业另收取5000元/学年的教学费、培训费、培训研究费。

[奖励和贷款]

1.奖学金(援助)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高校贫困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年。

此外,还有高级奖学金、甘肃建投育才奖学金、第一届佳耐奖学金、第二届佳耐奖学金、第四届佳耐奖学金、第六届佳耐奖学金、第七届佳耐奖学金、长城公司育才奖学金、仲达育才奖学金、兰州电信育才奖学金、兰州移动育才奖学金、迪达奖学金。“南方测绘育才奖学金”、“建院考育才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鼓励和资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书育人原则。

2.同意

对经济困难学生,以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非全日制学习和减免学费、延期缴纳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提供资助,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深造的机会]

1.我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省所有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组织的本科统考,录取后在本科院校学习2年。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与普通本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兰州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的“专业书”。在校三年,学生同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全部合格。拿到大专毕业证半年后,同年年底报考了自考本科毕业证。自考文凭是国家和社会承认的,学历终身有效。

3.长安大学和Xi建筑科技大学在我院设有继续教育函授站。学生毕业后可以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按照甘肃教育考试院划出的分数线,网上录取2.5年。

[就业方式]

毕业初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就业”。高校招生就业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通过举办各种招聘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后由甘肃省教育厅奖励《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

[联系信息]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闫家坪三村200号

邮政编码:730050

网站:http://www.gcvtc.edu.cn

就业办公室电子邮件:gsjyzjc@163.com

电话:

就业办公室0931-2390242

办公室0931-2391150

学生事务处0931-2

为您推荐

甘肃政法学院招生计划,甘肃政法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

甘肃政法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

2022-09-26 07:40

2023年甘肃医学院招生章程图,甘肃医学院今年招多少新生

甘肃苏医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5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甘肃医学院顺利招生,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2022-09-26 07:39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新生开学时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时间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

2022-09-26 07:39

上海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寒假时间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一、院校全称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嘉定校区(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

2022-09-26 07:08

2021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专业,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目录202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

2022-09-26 07:07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一、院校全称上海大学二、就读校址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2022-09-26 07:07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