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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人数

更新时间:2022-09-27 12:04:26作者:chanong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2020〕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吉林大学通过招生培养一体化改革, 学校探索多维度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项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我校安排招生强基计划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较强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专业的考生,达到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合并招生批次省份分数线为准,下同)110分及以上;报考古文字学专业的考生,在所在省公布的本科第一批录取上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对于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公布的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中生,可以入围。入围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必须与竞赛相对应。

我们的强基础计划的一些课程是用英语授课的,所以建议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谨慎申请。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科类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省份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3+3: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3+1+2: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
物理学 理工 3+3: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3+1+2: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河北、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
化学 理工 3+3: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3+1+2: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
古文字学 文史 3+3:历史、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3+1+2: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

注: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2.高考综合改革省考生选修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修科目的要求。

三。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吉林大学强基计划(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83)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院校。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3)考生须于6月12日至20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参加我校考试,并签署承诺书。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4)入围学校考试的措施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各省、各专业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试的考生名单(分数相同的可入围最后一名),并对入围标准进行公示。对于第二类考生,符合我校破格入围条件和高考成绩相应要求的,可以入围。优秀决赛选手的数量没有限制。

考生请于6月27日上午10:00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入围名单。

(5)对我校的评估

1.评估的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7月1日。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街2699号)

考生请于6月30日10:00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特定的

对于第一类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本专业在同一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高分者,然后相同。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专业为数学、语文、外语高分专业,古文字学专业为语文、数学、外语高分专业。

对于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按照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第一类考生录取规则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本省高考后续批次。

四。培训项目

(一)动态人才选拔机制。学校通过单独招生、滚动选拔学生的形式,开展强基础计划学生选拔工作。学生入学后,按照“以学习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为核心”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动态进出。不符合强基础项目培养要求的学生将被分流。

(2)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实行项目首席专家制度,聘请具有深厚学术造诣、丰富教学经验和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学者专家担任数学、物理、化学、古文字学等学科首席专家,系统指导计划实施。同时,学校为强基计划配备一流的各学科教师,包括院士、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家“教学大师”等高层次教授。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基计划重点加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和跨学科培养,学生可以选修学校开设的各类创新课程;学校还定期聘请高水平的外国专家学者为强基项目学生授课或进行科研和学术指导;强计划实行全程导师制,所有学生配备专属学术导师,负责学术规划和科研培训。另外,强基计划课程一般都是小班授课。符合强基础项目培养要求的学生,可免试进入硕士阶段或直接攻读博士。

(4)开放学术资源。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国家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均向参加计划的学生开放。学校通过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开辟第二校区,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条件和机会。

(5)国际培训平台。以学校学生自由全面成长为目标,努力打造国内外一体化教育平台。一方面,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建立海外培训基地,支持学生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学习交流;另一方面,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等顶尖学者到学校进行科研指导。此外,学校还招收优秀的海外学生进行学习和交流

(二)对伪造综合素质档案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础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三年。已入学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发现有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入学资格。中学应对出具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强基础计划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在培养过程中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达不到学校培养要求的考生,将按照学校招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分流。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行承担。入围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负担得起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不及物动词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和吉林大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我校在执行本简章的过程中,要做到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法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电子邮件:bkzs@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jcc@jl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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