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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2-12-19 20:56:59作者:自考头条
云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和地址
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大学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实施高校,2016年成为国家“国家”
云南大学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 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城东南部雨花大学城区内。
二.学科和学校的类型、水平
云南大学现有27所学院,14个研究机构,1个公共课教学部本科专业76个,涵盖文、史、哲、政、经、管、法、理、工、农、教、艺等学科门类。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部标代码为: 10673; 学校级别是本科。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定位,坚持统筹布局、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上年度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各省(区、市)
2 .预约数量和使用原则:预约数量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的同分考生录取及生源质量控制。 预约计划的使用须经本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3 .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录取规则
1 .同一批次报名,“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即“分数清”原则)录取。 即:对进入云南高校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然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高考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各单项成绩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考成绩与以上三门成绩相同,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原则,为录取。
2 .平行填报志愿的省份,填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优先顺序为录取初次填报的考生; 如果第一个申请人不足,未完成招生招募志愿者录取准备参加。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招生名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优先顺序为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 第一志愿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人员。
3 .上海市、浙江省报考本校考生必须符合本校本地招生各专业选修课要求,选修课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 .根据江苏省“先高考后降级”的规定,录取。 高考成绩相同的,优先选择录取科目等级高的。 考生两门课都不能低于B级。 选择测试科目时,按以下规则将等级换算为积分,两个测试科目积分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换算规则为B级=1分、B级=2分、A级=3分、A级=4分。 考生高考成绩与分数线之和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果考生高考成绩、分数线之和与以上三门成绩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为录取。
5 .所有专业领域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6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 .全部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言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用英语开展公共外语教学。
8 .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3所,分别为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国际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共计5个,分别是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共有5个,分别是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国际学院招生专业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共有两个专业。 分别是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 上述三所学院录取考生互不允许跨学院转专业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学院归属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招生
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 各省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考生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投档规则按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 对转入本校的考生,按“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 在考生专业和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地道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科按照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考生文化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以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9.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投档规则按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 对于转入我校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系)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如果专业成绩相同,优先顺序为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10.报考我校英语专业云南省内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达到3分以上。
11 .我校将于2019年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 具体为招生计划、招生方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12 .根据云南省气象局与云南大学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我校2019年为云南定向招收5名大气科学专家,本科生。 具体要求参考《云南大学2019年大气科学专业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13 .今年,本校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与环境学院、农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所属专业(不含基地班、尖子班,下同)继续实行大类(招生模式)。 其中,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所属专业按《经济管理类》,招生; 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与环境学院、农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所属专业依据《生命化学类》招生。
“经济管理类”在招生时分为“经济类”和“工商管理类”两个子类别。 其中“经济学类”专业包括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包括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生命化学系”在招生时分为“生物科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植物生产系”、“化学系”4个子类别。 其中“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不含基地班;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不含精英类; “植物生产类”包括园艺、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化学系”包括化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专业。
录取以上各班级学生,前三学期不分专业,按各班级所属大班进行培养,三学期末分别在对应大班包含的所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达到录取时的按专业划分时,按各专业设置接收要求和接收人数上限。 学生按要求分专业志愿,各专业选修录取。 从第四学期开始进入专业培养。
五.学费标准
1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 .根据有关规定,软件学院录取新生入学后,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按本科专业标准收费; 三、四年级学生,每个学生每学年收学费12000元。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有关手续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军人教育补助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补助金代偿、兵役义务国资助、士官学校直接招生国补助金、班级补助金、社会类补助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新生入学通过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建立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通过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认证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帮助。
七.入学
1 .本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2. 2019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3 .本校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不请假或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初步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办理审核合格的入学手续,注册学籍; 经审查,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其他国家)招生有违反考试规定情况的,取消入学资格。
5 .学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应按国家招生的规定进行复查。 复检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确定复检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发给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1 .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唯一的职能部门是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 .本章程违背国家法律规定或上级部门政策的,以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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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监督电话: 0871—65033908
招生联系电话: 0871-65033819、65032173、6593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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